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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務籌劃案例2019

①在2018年,企業無法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

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240*25%=60萬元

②2019年,從業人數和應納稅所得額都符合小微企業標準:

(1)拆分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140萬

(2)不超過100萬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100*25%*20%=5萬

(3)100萬至300萬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140*50%*20%=14萬

(4)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5+14=19萬

結論:新政策之後稅負大幅降低(60-19)/60=68.3%

備註:具體優惠政策還需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發布文件進壹步明確。

增值稅起整點提至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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