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季度提前還款申報。申報期為每季度(或月份)結束後15日內,企業向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納稅申報手續;
2、年度結算申報。申報期為查賬征收或核定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按照稅收法規有關規定確定的申報內容,於年度終了後5個月內或實際終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年度企業所得稅,並結清應納稅款和應退稅款。
申報方式如下:
1.納稅人可以選擇現場申報或網上申報的申報方式。
2.選擇現場申報方式的,企業所得稅屬於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征收的納稅人,其辦理地點為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窗口;
3.企業所得稅是深圳市國稅局征收的納稅人,辦理地點是各區(分局)局辦稅服務廳。
4.選擇網上申報方式的,可通過國稅或地稅網上辦稅服務廳在任意地點進行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納稅人依法進行清算時,清算結束後的清算收入,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十四條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第十五條
企業所得稅按年繳納,分月或分季預繳。月份或季度結束後15天內提前支付,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進行最終結算,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