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人員:填寫企業正式雇傭的員工人數,包括全職、兼職、臨時工等。
合同工、勞務派遣人員:填寫企業與合同工、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的人數。
自由職業者和個體工商戶:填寫與企業有合作關系的自由職業者和個體工商戶的人數。
臨時工、外包服務人員:填寫企業臨時雇傭的工人或外包服務的人數。
填寫企業所得稅從業人數的依據主要是根據企業的人事檔案、勞動合同、工資單等相關資料。企業需要準確填寫從業人數,以便稅務部門進行稅收核算和管理。同時,從業人數的填寫也可能會影響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和稅收優惠政策的適用。因此,企業在填寫從業人數時應嚴格按照實際情況進行,並確保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
法律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幹問題的通知》第七條
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按企業全年月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壹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