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表與表項目對應關系。
1、主表第1行——銷售(營業)收入:填報表壹(1)《銷售(營業)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細表》第1行“銷售(營業)收入合計”數,金額等於“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三項合計數。同時“銷售(營業)收入合計”也是企業計算業務招待費、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支出稅前扣除限額的基數。
2、主表第2行——投資收益:填報表三《投資所得(損失)明細表》第4列第17行“投資收益(持有收益)” “合計”數。金額等於各類債權投資、股權投資利息收入合計。對主要從事對外投資的納稅人,其投資所得即為主營業務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