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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以稅務機關未督促申報為由拒繳滯納金。如何回復?

答復如下:

用人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是滯納金的壹種。滯納金是對企業滯納金的經濟制裁,體現了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強制收繳。養老保險基金是為解決退休職工生活而設立的專項基金,企業必須按時繳納,確保退休職工的生活不受影響。企業繳納的滯納金並入職工養老保險基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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