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帳簿或者保管記帳憑證和有關資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