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稅;
3、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稅務機關按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限額征收和退還增值稅或減免營業稅;
4.單位實際支付給殘疾人的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可按實際支付給殘疾人工資的100%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