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第壹類補貼。使用通過常規方式申請的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或更新指標辦理新車註冊登記的車輛,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含稅價(以下簡稱“車輛價格”)10-20萬元的補貼0.5萬元/輛;20萬元以上的補貼1萬元/輛。
深汕特別合作區戶籍居民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純電動小汽車或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僅限於辦理在深圳市行政區(新區)內購買的新能源小汽車新車註冊登記。補貼同上。
(二)第二類補貼。通過市交通運輸局專項搖號活動獲得的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僅用於辦理新車註冊登記;如用於辦理新能源小汽車新車註冊登記的,僅限於在深圳市行政區(新區)購買價格10萬元及以上的車輛。其中,價格10-20萬元的補貼1萬元/輛;20萬元以上的補貼2萬元/輛。
(三)第三類補貼。通過放寬申請條件方式獲得的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僅限於辦理“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2年第9批及以前),且車輛動力蓄電池組總能量≥35kWh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小汽車”新車註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