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戶集團是指年納稅額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管理服務標準的企業集團。其中,年納稅額為集團總部及其所有成員企業在境內外繳納的稅款總額,不含關稅、船舶噸稅和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不含出口退稅和由財務部門辦理的減免稅。
納稅人為什麽要附財務會計報表?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進行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3.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條,企業應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幫助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進行經濟決策。財務報告的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