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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服務站的鄉村醫生有處方權嗎?

法律分析:是的。註冊執業助理醫師在鄉、民族鄉、鎮、村的醫療機構獨立從事全科執業活動,可以在註冊執業場所取得相應的處方權。註冊執業醫師已在執業地點取得相應的處方權。醫療機構註冊執業助理醫師開具的處方,須經執業醫師在執業所在地簽字或者加蓋專用印章後方為有效。

法律依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

第二條根據藥品的品種、規格、適應癥、劑量和給藥途徑,分別按照處方藥和非處方藥進行管理。處方藥只能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的處方配制、購買和使用;非處方藥無需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

第三條國家醫藥產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制定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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