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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有哪些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仲裁委員會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仲裁庭應當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結勞動爭議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名冊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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