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碩士及以上學歷,金融、經濟、會計、法律、管理、理工科專業,行業經驗豐富,綜合條件優越,符合優先條件,可放寬至本科學歷。
2、具有兩年以上股權(債權)融資、並購重組、固定收益、審計、律師等金融行業工作經驗。
3.具備金融、財務會計、證券相關法律法規、行業研究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
4.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責任心強,團隊合作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正直誠信。
5.優先考慮具有保薦代表人、註冊會計師、法律職業資格、CFA等與投資銀行實務相關的職業資格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