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起訴期,壹般是不能起訴的。追訴期限是指依照刑法規定對犯罪或者侵權行為進行偵查的有效期限。舉報犯罪行為的時間已經超過法律規定的追訴期限的,不追究法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超過下列期限不予追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