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負擔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是幹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事業的中堅力量,是人民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