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什麽情況下不能強制執行房產?

什麽情況下不能強制執行房產?

法律主觀性:

下列財產不能強制執行: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未經所有權人和抵押權人同意拍賣的;已納入拆遷公告範圍的;被執行人及其扶養人生活必需的;交易受法律限制。

法律客觀性: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壹)轉讓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條件的;(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四)未經其他* * *人書面同意,* * *擁有房地產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並取得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 上一篇:涉外婚姻的法律問題
  • 下一篇:如何理解審計風險中的法律環境和監管環境?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