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法定最低投標價,投標人無需編制技術標書。投標人是否編制商務標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確定,但無論是否要求編制商務標,投標人都必須向招標人提交投標函和投標保函。
(2)最低評標價為1-A法、1-B法或二次平均法的,投標人是否編制技術標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確定。
(3)采用綜合評估法的,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和正常程序編制投標文件(包括商務標和技術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