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法學學士學位,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2、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3、或取得其他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4.全日制法學本科和學士學位(含雙證)
5.非法學全日制本科+法學碩士及以上。
6、法律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不能參加改革後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法學專科
2、法學自考(函授、黨校、網絡)本科
3.沒有學位的全日制法學學士。
4.主修政治學、行政學、中共黨史等。,有法學學位但不是法學專業。
5、輔修法學本科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