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法,又稱案例研究法,由哈佛大學於1880年開發,後被哈佛商學院用於培訓高級經理和管理精英,逐漸發展為今天的“案例分析法”。
哈佛大學的“案例分析法”最初是作為壹種教育技術用於高級管理人員和商業政策的教育實踐中,後來被許多公司借鑒,成為公司培養有效員工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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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法由哈佛大學於1880年開發,後被哈佛商學院用於培養高級經理人和管理精英,逐漸發展成今天的“案例分析法”。
哈佛大學的“案例分析法”最初是作為壹種教育技術用於高級管理人員和商業政策的教育實踐中,後來被許多公司借鑒,成為公司培養有效員工的重要方法。
用這種方法培訓員工,可以明顯增加員工對公司各項業務的了解,培養員工之間良好的人際關系,提高員工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加公司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