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親生母子,那麽母親不能起訴與孩子斷絕關系。目前還沒有這種斷絕關系的規定,但是她可以起訴要求贍養費。如果被采納,可以去民政局咨詢後者駁回訴訟。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不能通過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為解除,只能因父母子女壹方死亡而終止。如果子女不孝順,可以通過法律程序終止雙方的壹切法律關系,包括財產繼承、子女未來撫養等等。此外,還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起訴兒子未盡到撫養義務,虐待父母,請求法院剝奪他的繼承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67條,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的權利。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其成年子女支付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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