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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處分決定的條件和權限是如何規定的?

行政處罰決定變更條件。

壹是違法事實確鑿,即不僅有現場證據證明違法事實的存在,而且證據充分,無需進壹步調查取證。第二,要有法律依據。在違法事實確鑿的情況下,違法行為還必須是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三是適用於公民罰款50元以下,法人罰款1000元以下的案件,即處罰較輕的案件。對於法律規定即使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但有明確規定,需要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時,不能當場處罰的。

行政處罰決定變更流程是怎樣的?

1.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法定程序改變行政處罰決定,只有相對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對行政處罰決定提出異議。

權限:本規定適用於處分,但檢察機關有權對上述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並作出處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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