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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出口貨物證書是什麽?受托人還是委托人?

《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書》由收貨人簽發,並由主管其退稅的稅務機關簽字,由收貨人交給發貨人。《代理出口協議》規定,收貨人應當核銷外匯收入,稅務機關在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完外匯核銷手續後,方可簽發《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並在《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上註明“外匯收入已核銷”字樣。《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統壹印制(財稅字[1995]9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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