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在現有的法律解釋分類下,壹些解釋方法可以分為形式解釋和實質解釋。
形式解釋應該是壹種解釋法律條文字面意義的方法。在此前提下,文理解釋應屬於問題的形式解釋,即根據語法規則分析法律的語法結構、文本安排和標點符號,從而準確理解法律條文的基本含義。(來源:百度百科-法律解讀)
實質解釋應該是壹種能夠闡明法律條文真實含義的解釋方法,以便合理適用法律,實現公平正義。在此前提下,實體解釋的方法包括制度解釋、歷史解釋、目的解釋和理論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