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六條
以獲取利潤並分配給股東和其他投資者為目的而設立的法人是營利性法人。
營利性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
第七十七條
依法登記成立的營利性法人。
第269條
營利性法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章程的規定,對其不動產和動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營利性法人以外的法人,其不動產和動產權利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章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