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時,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關於審理企業改制相關民事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四條國有企業依照《公司法》改建為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的,原企業的債務由改建後的有限責任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