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四十壹條第二款二審程序中的新證據包括:壹審審理後新發現的證據;壹審舉證期限屆滿,當事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二審法院經審查認為應當準許,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調取證據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