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二條當事人惡意訴訟或者調解,或者當事人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或者調解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壹百壹十三條被執行人惡意訴訟、仲裁、調解,被執行人與他人惡意串通,通過訴訟、仲裁、調解逃避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