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積極動機和消極動機的定義是什麽?請幫忙解釋壹下。

積極動機和消極動機的定義是什麽?請幫忙解釋壹下。

正向激勵機制是對人的行為進行正向強化,使人以愉快的心情繼續其行為,進壹步調動其積極性。

正向激勵主要是鼓勵和表揚的形式,通常有兩種形式,壹種是獎金、提成、帶薪休假、期權等物質獎勵,壹種是信任、表揚、晉升等精神獎勵。反向激勵的目的是讓員工產生危機感,促使員工始終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習慣。主要形式有批評、罰款、降職、淘汰。正激勵和負激勵都是激勵機制的組成部分。根據“權責對等”的原則,在實際工作中,積極激勵和消極激勵要有機地運用,不能偏廢。過分強調積極激勵的作用而忽視消極激勵的抑制作用,是壹種不正確的、片面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團隊執行力的有效發揮,就像過分重視消極激勵的威懾作用而不重視積極激勵的積極作用壹樣。

  • 上一篇:什麽是化工企業,在《條例》中是如何定義的?
  • 下一篇:紡織行業特殊工種時事、法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