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設立法律援助機構。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設立法律援助機構。

法律分析: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設立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機構是負責受理和審查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或者安排人員為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公民提供法律和司法援助的部門和機關。或者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和實施本地區法律援助工作的機構。法律援助機構應當通過服務窗口、電話、網絡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提醒當事人有依法申請法律援助的權利,並告知其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和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設立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和審查法律援助申請,指派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誌願者等法律援助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補貼。

  • 上一篇:什麽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是什麽?
  • 下一篇:十大經久不衰的小說顧彥寫得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