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電話:024-82510065,地址:沈陽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和分中心:和平區車站路19號;沈陽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沈河分中心:沈河區先農壇路13號沈河區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沈陽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大東分中心:大東區觀泉路102-6號大東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二條在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辦理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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