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法規由國務院制定;規章包括國務院部門規章和省、個別市政府規章;司法解釋包括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法對法律的解釋;國際條約壹般是國與國之間簽訂的協議,但也有國家與經濟體或政治體之間簽訂的協議。
國務院所屬部門制定的行政法規和有關規章。主要包括:民政部經國務院批準頒布實施的《婚姻登記條例》和《中國公民收養登記若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