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法律地位平等。
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恪守信用。
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公序良俗。
2006年6月5438+00自學考試《法律文書寫作》為真題單選題,14題。
人民法院第二審刑事判決書的正文包括()。
A.案由和審判過程
B.判斷結果
C.上訴人基本情況
D.合議庭人員簽名
核對答案,分析正確答案:b
學校名師權威解析:在教材第四章,1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