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河南省為例,各地、各有關部門可從實際出發,制定獎勵措施,對文明單位全體幹部職工給予物質獎勵。省、市級精神文明單位獎勵從2013+00,國家級、省級文明單位獎勵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和600元;市級、縣級文明單位獎按每人每月300元、200元發放。
法律依據:《河南省文明單位評選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各地、各有關部門可根據實際制定獎勵辦法,對文明單位全體幹部職工給予物質獎勵。省、市級精神文明單位獎勵從2013+00,國家級、省級文明單位獎勵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和600元;市級、縣級文明單位獎按每人每月300元、200元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