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法院受理,妳就有權利打贏官司。訴訟的背後是打贏官司的權利。不是每個參與訴訟的人都有權利打贏官司,但他們都有上訴的權利。
超過訴訟時效的人仍有上訴權,法院不能不予受理,但法律並不保障該人的勝訴權。只要對方提出了時效抗辯,訴訟就會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