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壹十條。
壹方不履行非貨幣債務或者履行非貨幣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法律上或者實際上不能履行的;(二)債務的標的物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過高;(三)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要求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