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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銅表法是誰提出的?

十二銅表法(公元前452-451),在平民護民官的強烈要求和平民的努力下,羅馬編纂了十部法律表,刻在十個銅版上,在羅馬廣場上公布。但他主要是貴族編制,為貴族利益服務,引起平民不滿。公元前450年,又增加了兩張表,這就是著名版十二銅表法的歷史。公元前454年,羅馬元老院被迫承認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法典的決議,成立了10人的法典編纂委員會,並派人到希臘考察法制。到公元前4565,438+0年,制定了十個法表,次年又增加了兩個法表。這就是著名的十二銅表法。因為每塊表都是用青銅制成的,所以習慣上稱之為“十二銅表法”。這些法律條款得到了Senturia會議的批準,並在羅馬廣場公布。這是古羅馬第壹部成文法典。公元前390年,高盧人入侵羅馬,青銅表全部毀於戰火。原文散佚,現在只能從其他古籍中看到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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