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十四歲以上的女孩被稱為女人的法律規定。

十四歲以上的女孩被稱為女人的法律規定。

14歲以上的幼女稱為婦女的法律規定,在刑法關於強奸罪的規定中,14歲為幼女,14歲為婦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a)強奸婦女、強奸幼女;

(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或者強奸幼女的;

(四)輪奸二人以上的;

(五)強奸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對幼女造成傷害的;

(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 上一篇:什麽是債權轉讓?債權轉讓的依據是什麽?
  • 下一篇:論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及其對市場經濟的意義?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