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盡量收集此人發給他人的郵件作為證據,尤其是壹些涉嫌捏造事實、故意誹謗的郵件,去派出所或治安大隊報警,要求公安機關介入。
第三,這種行為屬於民事侵害名譽權。收集其發送的郵件,去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