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人身權主要包括:生命權: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尊嚴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權;身體權:自然人的身體完整和行動自由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身體權;健康權: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護;其他權利。
法律客觀性:
《民法》第10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尊嚴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權。第壹百零三條自然人享有身體權。自然人的人身安全和行動自由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身體權。第壹百零四條自然人享有健康權。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健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