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未經行政許可從事未經登記的經營活動的風險;
2、當事人超越行政許可範圍簽訂合同或者進行冒險生產經營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504條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職權訂立的合同,除非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職權,該代表的行為有效,所訂立的合同對該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有效。
第505條
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壹部分第六章第三節和本部的有關規定確定,不得僅因超出經營範圍而認定合同無效。
《行政許可法》第八十壹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經行政許可,從事依法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活動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