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妻子因抑郁癥離婚,另壹方不需要進行賠償。當雙方無法就同壹財產的處理獲得* * *知識時,由於女方患有抑郁癥,法院可以根據照顧女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將財產更多地分配給女方。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第壹千零九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壹)重婚的;(2)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