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與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屬於勞動關系。實習生和公司壹般不簽正式勞動合同,不存在雇傭關系。但是,實習生也是勞動者,應該受到法律保護。
法律客觀性:
《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獲得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提交勞動爭議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