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貿易公司的經營範圍如下:米粉制品、罐頭、植物油、乳制品、糧油制品、茶葉、保健食品、速凍小包裝食品、南北貨、土特產、瓶裝飲料、糖果糕點、日用香料、調味品、膨化食品。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