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上講,不能。區長或縣長的免職必須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表決。
本質上是可以的,因為憲法規定各級黨組織領導同級政府。
總的來說,XX(人名)撤XX(黨職),擬撤XX(政職)。
或者免去XX(人名)黨內外壹切職務,免職正在按法定程序進行。
妳貼的表情不是很規範。畢竟只是新聞,很可能不是政府下發的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