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沒有輔助崗位。崗位聘用後,與單位雙方簽訂聘用合同,並報人事局備案。工資待遇壹般參照事業單位人員執行。事業單位輔助崗位招聘單位對招聘的人員不予編制,即聘即聘。
還有壹種是勞務派遣招聘,與派遣公司簽訂合同。事業單位輔助崗位員工與編制內員工相比,工資較低,在社保、向上發展等方面難以享受同等待遇。員工分為內部人員和外部人員,常見於事業單位、法院、檢察院、媒體、學校、醫院、科研院所。在壹些事業單位,編制外從業人員甚至超過編制內,承擔主要的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