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案件登記表是正式的法律文書,表明治安案件已經被公安機關受理。治安案件受理登記表不是法律文書,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登記表。需要明確的是,沒有公安立案這壹說,只有刑事案件才有立案的問題。是否立案,是以是否有立案決定來判斷,而不是以是否有無所謂的登記表來判斷。
法律依據:第壹百七十壹條公安機關受理案件,應當制作立案登記表和受理回執,將回執交給發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寄件人、舉報人、控告人、舉報人無法取得聯系或者拒絕接收回執的,應當在回執上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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