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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法律淵源的主要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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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文法壹般是指由國家立法機關或立法機關授權的機關制定和通過的成文法律。因其機關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2)習慣法是指由國家立法或司法機關認可並以強制力強制執行的習慣。它屬於形式法源,在法源中占有重要地位。

⑶國際條約。國際條約作為國內法的法律淵源,必須得到主權國家的承認。

(4)判例法是基於法院的實在法,是法官根據法院判決書中的理由作出的基本概括。

⑤法學理論。除了指法的壹般理論外,還包括部門法的理論。它是指法律對法律價值、法律原則、法律概念、法律規則和法律制度的系統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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