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民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內政、外交、戰爭、和平、重要官員的任免和其他國家事務,都由公民大會討論和決定。
(3)國家最高常設行政機關是五百人會議,負責處理日常政務,召集公民會議。
(4)陪審法庭是國家最高審判機關和監督機關,對公民大會的決議有最終審批權。
(5)所有國家職位向各級公民開放,國家官員由選舉產生。各級公職人員實行“公職津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