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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過去研究的國際法與國內法部門的區別

學習多年,愚見僅供參考。1.國際法是公法。調整是國與國之間,國家與其他國際組織之間的法律。第二,國際法的強制力不同於國內法,國際法的強制力來源於國家之間的公約或協定。第三,涉及的領域不同。其他的我都不記得了。我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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