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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簽訂的合同和培訓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辭職要交違約金嗎?扣我工資合法嗎?

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協議沒有明確約定離職的違約金和工資,則不需要賠償違約金,也不能扣除工資。《勞動法》第三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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