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同居行為。這種現象屬於違法行為,不受我國法律保護。雖然這是違法的,但這種現象在當今社會仍然大量存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司法解釋對這方面的規範很少,簡單地稱之為無保護的違法行為,忽視了我國這壹現象的現實性和壹定的合理性,尤其是對弱者權利的保護不力,立法者也沒有將其完全納入法律軌道,這不能不說是我國現行婚姻制度的缺陷。
現在婚前同居的人多了,就做自己喜歡的吧。
但是註意安全,妳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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